关于拟推荐南通市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关于拟推荐南通市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根据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评选南通市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通政办发〔2016〕97号)精神,经局研究决定,报管委会同意,我区拟推荐南通市天星湖中学为南通市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先进集体,推荐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教育处倪敏为南通市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2016年9月2日16:00之前向社会事业局纪检组反映(联系电话:0513-83596995)。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1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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