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南通开发区中小学班主任研训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意见》,推进我区中小学德育工作,有效提高班主任的思想道德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南通开发区中小学班主任研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区在职在岗中小学班主任
二、活动时间、地点:
小学:
时间:2016年10月25日(周二)上午8:00
地点:南通开发区实验小学藏真楼5楼南开课室。
中学:
时间:2016年10月25日(周二)上午7:30
地点:南通市东方中学1号楼底楼多功能教室。
三、活动主题:
“法制”主题班会课研讨。
四、活动内容:
1. 课堂教学观摩
2. 评课研讨
3. 听取李小琴老师、何美红老师关于《优秀班主任的核心素养》相关讲座
以上通知,请各学校通知相关班主任准时参加培训。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