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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聘区学科专业指导组成员的通知

作者:王桂玲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7日 点击数:

 

 

 

通开发教研(2014 

 

 

关于评聘区学科专业指导组成员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促进南通开发区教育快速发展,加强教研学科团队建设,提高教研能力和学术活动质量,同时为了加大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的力度,提升个人和学科学术影响力,经研究,决定对全区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学科中心组进行重组优化,成立学科专业指导组,在全区教师范围内公开选聘各成员。请各学校认真推荐,开展好此次评聘活动。相关活动安排如下:

一、“学科专业指导组成员”基本要求

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工作认真负责,不计报酬,有较强的奉献精神,愿意为全区教师服务。

2.原则为区级以上骨干教师(根据校际相对平衡的原则,如该校无该学科区级以上骨干教师,可择优推荐)。

3. 能积极投身于新时期的课程改革,对当前实施的课程和相关的“考核制度”有较为敏锐的洞察力。

4. 课堂教学艺术性、实效性强,有较强的学科课程研究能力,并取得一定的成果;能准确把握教材,有现代意识强的教学评价观。

5. 有较强的口语表达能力和试题命题能力,有一定的组织能力,有较强的合作精神.

二、学科

幼儿园,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思品、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初中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物理、化学、地理、生物、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中小学班主任。

三、评聘程序

1.个人申报

教师个人填写《南通开发区学科专业指导组成员推荐表》,交学校审核。

2.学校推荐

学校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审核材料,与325日前将推荐表和汇总表一起交教研室,电子稿发邮箱:83596082@163.com

3.专家评审

专家组根据推荐材料,结合校际均衡的原则,确定学科专业指导组成员。

4.公示确认

对专家组评出的学科专业指导组拟聘人员在开发区教育网公示一周。公示结束后报社会事业局同意,发文聘任,聘期两年。

四、义务与权利

1.配合教研员或独立开展系列教研活动和学术研究。

2.积极参与本校及全区课程改革与校本课程的研究。

3.积极主动承担区教研任务,加强对全区教师的交流、指导,充分发挥示范作用。

4.加强对评价制度的研究,注重对测试试题的命题、评价等探索与实践,争当一名优秀的命题库成员。

5.颁发“学科专业指导组成员”聘书,每年评选“优秀专业指导组成员”。

6.享有区骨干教师各级专业优先培训及推荐资格。

7.优先获得教育教学信息、展示个人能力的机会。

8.为“学科专业指导组成员”的个人发展及提升学科学术影响力创造条件。

9.教研室将根据各学科组的情况,聘请教学专家为学科专业指导组顾问,指导各专业指导组开展工作。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教学研究室

                      2014317

 

 

 

附件一:

南通开发区学科专业指导组成员推荐表

  

 

 

 

  

 

出生年月

 

行政职务

 

所任学科

 

所任年级

 

专业职称

 

  

 

毕业学校

 

联系电话

(办)

(手机)

专业荣誉

 

参与过何种

学术团体

 

师德

表现

 

按照1、教学实效2、公开课情况3、论文获奖情况4、课题研究5、其它五类顺序进行小结。

 

 

 

学校

意见

                 学校盖章

                          

               

 

 


 

附件二:

南通开发区学科专业指导组成员推荐汇总表

 

姓名

年龄

性别

学科

学历

职称

专业荣誉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QQ

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