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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7年南通开发区初中道德与法治优秀课评比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1日 点击数:

关于组织2017年南通开发区初中道德与法治

优秀课评比活动的通知

区内各初中: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等要求,帮助我区教师进一步理解新教材,用好新教材,经研究,拟定于2017年11月10日组织开发区初中道德与法治优秀课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及名额分配

1.优秀课参评对象为具有3年以上教龄的初中在职、在岗道德与法治教师。

2.各校在选拔基础上推荐优秀教师参加,具体名额分配如下:东方中学2人,竹行中学1人,园区实验学校1人。承办单位可增加1名教师参赛。

二、活动时间、地点

2017年11月10日上午9:20前,参赛教师到东方中学乐英楼底楼会议室报到抽签,决定上课顺序。活动于10日下午结束。

三、评比方式

预先公布课题,参赛教师借班上课。上课课题:七上统编《道德与法治》教材参赛选手自选一课时。

四、其他事项

1.各学校于11月8日中午前将参赛教师名单及上课课件、教案电子稿发送到rggjrong@163.com,逾期作放弃处理。

2.请参赛教师将参赛教案(详案)打印一式5份于报到时交给郭继荣老师,各参赛教师自带笔记本电脑或u盘等存储设备。未尽事宜,请于东方中学郭继荣老师联系,电话18015226468。

南通开发区教师发展中心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