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区级微型课题2017年度立项评审结果的通知
关于公布区级微型课题2017 年度立项评审结果的通知
根据《南通市开发区教育科学微型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区教师发展中心组织专家,对全区教育工作者申报的2017 年度区级微型课题进行了立项评审,拟核定207 项课题为2017 年度区级微型课题,现予公布。
2017 年度区级立项微型课题主持人应根据本通知核定的课题名称,有计划地认真开展研究,积极参与相关培训、研讨活动,力争形成较高质量的成果,确保按期圆满结题。
本次未被确认为区级立项微型课题的项目,可积极申报校级微型课题,研究成果符合区级微型课题结题鉴定标准,仍可申请2017 年度区级微型课题结题鉴定。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 年10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