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通市开发区教师发展中心关于开具各类证书、证明的有关规定》的通知
区教发【2017】9号 签发:杨苏
关于印发《南通市开发区教师发展中心关于开具各类证书、证明的有关规定》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各专兼职研训员:
现将《南通开发区教师发展中心关于开具各类证书、证明的有关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发展中心
2017年2月12日
附件:南通开发区教师发展中心关于开具各类证书、证明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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